深圳市对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是全国力度最大的城市之一:
(深圳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一)在道路通行方面。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深公交(通)[2016]66号),对已完成电子备案登记,接受监管的相关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包含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封闭式货车)及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分别规定了通行优惠政策,实施时间自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12月12日。
(深圳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二)在购车补贴方面。
2016年2月初,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临时延续新能源乘用车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深发改[2016]223号),决定临时延续执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15]2号)中新能源乘用车的购置补贴和使用环节补贴政策,直至深圳市颁布实施新的财政支持政策为止。另市财委下发了《深圳市新能源公交车示范推广期运营补贴办法》(深财规[2016]3号)的规定。以上对各种车型、续航里程等的新能源汽车均细化明确规定了财政补贴标准,优惠力度较大,具体咨询市发改委。
(深圳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三)在限购指标方面。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居环境委、市公安交警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6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交〔2016〕241号)的规定,并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在指标方面也有优惠政策,具体咨询深圳市交委。
(深圳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四)在基础设施方面。
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15]2号)规定,鼓励在已建成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改建、加装充电设施的,不再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单独新建充电站项目,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并积极探索按照“公用设施用地”性质供地;
与新建停车场配套的充电设施用地,纳入停车场用地一并供应。鼓励物业管理公司安装充电设施,并将其纳入绿色物业管理星级评价标准。同时,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对于办理新建停车场验收、在建停车场资格延期等申请时,停车场内充电桩必须按一定标准和比例建设,已成为必须条件之一。
推荐阅读
更多关于深圳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的信息请关注二维码
-
05/14
-
05/11
-
05/09
-
04/28
-
04/25
-
04/23
-
04/20
-
04/18
-
04/12
-
04/08
-
04/03
-
12/26
-
10/23
-
10/10
-
10/09
-
10/09
-
09/29
-
09/26
-
09/20
-
09/18